通知公告 / No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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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教师及学生参加欧盟伊拉斯谟交流项目(波兰)的通知

根据我校与波兰弗罗茨瓦夫环境与生命科学大学签署的欧盟伊拉斯谟(Erasmus+)交流项目协议,学校拟选派教师、学生各一名于2020年前往该校进行学术交流,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拔要求

(一)教师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责任心强,身心健康;

2、学科领域:农学、环境科学、生物学、兽医学、畜牧学、园艺学、园林学;

3、优先考虑有教学、科研在研项目或课题(主持或参与)的教师以及近两年内未持因公护照执行过学术交流任务的教师;

4、英语:PETS-5合格及以上(或留学基金委认可的出国留学培训合格证),能够熟练使用英语从事教学。

(二)学生

1、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责任心强,身心健康;

2、学科领域:农学、兽医学、园林学;

3、优先考虑目前承担科研任务或课题(主持或参与)的研究生;

4、英语:通过CET-6PETS-5

 

二、出访安排

(一)教师

出访任务:教学活动

出访时间:2020年春季学期任一教学周

(二)学生

出访任务:学术交流

出访时间:2020年春季学期或秋季学期(5个月)

三、报名程序

1、学院推荐

请各学院依据“双一流”学科建设需要,认真组织推荐工作。教师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表》,学生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出国(境)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经学院审核后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出国(境)管理科。

 2、学校遴选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根据报名人数对申报人进行英语交流能力考察。

3、选派结果呈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于学校校园网公示。

四、费用说明

(一)教师

1、境外费用:欧盟提供交通补贴820欧元、生活补贴980欧元。

2、境内费用:护照、签证、国内旅费由学校因公出国专项经费承担。

(二)学生

1、境外费用:欧盟提供交通补贴820欧元、生活补贴4000欧元;

2、境内费用:护照、签证、国内旅费由研究生院承担。

3、学生完成学术交流任务按期回国后,我校按《湖南农业大学优秀学生海外访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湘农大201822号)文件精神给予一定资助。

 

 

报名截止日期:2019118

联系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出国(境)管理科  汤老师

联系电话:0731-84618028

 

                                        湖南农业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