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农业大学优秀学生海外访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湘农大〔2018〕22号)文件精神,制订本申请指南。
一、资助对象
1.湖南农业大学在校在籍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2.2019年5月1日-2020年4月30日执行海外访学且完成任务回国者。
二、申请材料
1.《湖南农业大学优秀学生海外访学基金资助申请表》(学院签字并盖章);
2.海外访学接收单位的邀请函或接收函(电子版);
3.海外访学证明材料:原始成绩单/科研证明/实习证明/学术活动证明/资格考试/选题报告记录表/获奖证书等(电子版);
4.海外访学总结(电子版);
5.护照首页、出入境证明(电子版);
6.学校财务系统登记认可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号(电子版)。
三、申报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汇总申报情况并提交海外访学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经审核通过的海外访学基金资助,通过学校财务系统发放至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四、其他
1.如发现学生在海外访学期间有违反邀请单位的规章及管理、当地的法律法规、《湖南农业大学优秀学生海外访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湘农大﹝2018﹞22号)相关规定的,或访学期满未按期回国的,取消基金资助资格;如有上述情况且已获得资助的学生,须退回已资助金额,并接受学校相关处理。
2.申请截至时间:2020年6月15号
联系人:汤老师
联系电话:0731-84618028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0年6月8日
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优秀学生海外访学基金资助申请表
附件2:湖南农业大学学生海外访学总结